项目名称 | “一种适用于钛合金的反重力熔模铸造装置及其铸造方法”发明专利所有权许可 | 项目编号 | N0129ZSCQ260018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5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5月21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被许可方 | 变更公告信息,重新公告 | ||||||
标的概况 | 基本属性 | 专利名称 | “一种适用于钛合金的反重力熔模铸造装置及其铸造方法” | ||||
专利权人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专利号 | ZL202510726950.0 | ||||
专利类别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期限 | 2025.06.03-2045.06.03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发明人 | 张伦勇;高瑞帅;沈红先;曹福洋;曹贯宇;邱子傲;孙剑飞 | ||||
挂牌底价 | 51600.00元 | ||||||
许可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许可方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 法定代表人:韩杰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0456B | |||||
许可方承诺 | 本许可方现委托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许可信息并由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许可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挂牌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挂牌我方为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相关行为已经有效的内部交易行为决策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所提交材料及挂牌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公告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 5、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6、 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保证金及处置”约定的相关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
特别告知 | 1.风险提示: (1)本次许可标的为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类项目,请各意向被许可方亲自了解项目有关情况,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仅就许可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被许可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图片及专利情况仅作参考,专利实际应用及证书内容以勘查时实际情况确认为准。 3.意向被许可方请亲自进行相关勘查,向许可方、相关部门了解标的情况。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被许可方勘查时应严格按照许可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许可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被许可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相关交割的,经过交易中心或许可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许可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该标的。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被许可方资格条件 | 意向被许可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间:在许可人通知时间内办理交割手续。 2.交割方式:在许可人的通知时间内双方签订许可合同。 3.在权属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许可方及被许可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被许可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到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被许可方一旦提交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所有包含信息,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且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应用、标的有争议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许可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被许可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许可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3.被许可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许可方签订交割协议,将交割协议送至交易中心存档并领取《交易凭证》。 4.交易机构在许可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许可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许可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如被许可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许可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标的尽调 | 公告期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5-15 09:00 至 2026-5-21 17:00 | |||||
报名手续 |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意向方申请书(加盖公章); 3、交易公告(加盖公章); 4、交易须知(加盖公章); 5、意向被许可方提供资料清单中其他资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竞买保证金交纳:10000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17:00,汇入如下银行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开户名: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4519038273109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 行 号:308261032193 竞买保证金处置:被许可方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被许可方,许可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被许可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许可方原因,如意向被许可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许可方有权扣除意向被许可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许可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被许可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被许可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许可方完成标的资料交接工作的; (4)意向被许可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加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年5月15日9:00-2026年5月22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被许可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0451-58894187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 ||||||
单位地址 | 哈尔滨松北区世茂大道66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黑龙江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 ||||||




登记托管: 0451-58894184
挂牌融资: 0451-58894186
资金融通: 0451-58894185
技术交易: 0451-58894187